7月28日,武汉大学“知行并济,共研帮信”暑期实践队在敬力嘉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进行调研活动,刑一庭庭长王艳、员额法官年凯及法官助理程林颖、杨钦云、陈汉易等人参与了本次调研。在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工作一线人员的沟通交流中,实践队成员就审判实践中认定帮信罪存在的困惑、实务工作者对于司法实践的建议与期待、学生群体如何规避帮信罪风险以及公众如何提高对帮信罪的认识防范能力等几个问题有了新的理解与认识。
在调研中,大家都作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在帮信罪案件爆炸式增长的现状下,理论与实务中对于帮信罪的认定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是对于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界定帮信罪与掩隐罪的界限标准不统一、缺乏对关联线索进行深入挖掘等问题;对于帮信罪的治理需要进一步调整,帮信罪的总体情况存在犯罪手段隐秘化多样化、犯罪主体年轻化低学历化、犯罪集团产业化链条化、判刑轻量化的趋势。
对于如何认定“明知”,区分帮信罪、掩隐罪、诈骗罪的共犯与帮信罪正犯等定罪方面的问题,以及如何把握 “情节严重”“量刑标准”等量刑方面的问题,法官们基于审判实践,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如何有效治理帮信罪、提高公众社会防范能力,刑一庭法官们认为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学生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要加强部门合作,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有效防止非法信息传播。
【实践心得】
目前帮信罪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本次来中院,我们与法官共同探讨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可行的帮信罪司法限缩的路径。在采访过程中,法官们在聆听我们的问题之后,耐心解答我们提出的问题,启发我们对具体问题展开思考也令我们收获了很多知识。本次实践让我们真正走进实践,来到法院,和法官这些一线法律工作者进行深入交流,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接触到新鲜的经验,了解现实的图景。我们认识到了帮信罪在实践中的一些具体情况,也了解到帮信罪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帮信罪存在“口袋化”的问题。之前帮信罪是作为兜底罪名,当共犯、帮助犯定不了罪时适用帮信罪。而现在帮信罪成了“打前阵”的罪。如果公安抓不到上游犯罪,就对卖卡的人处以刑罚,但其实这些帮助犯的社会危害性并没有很大。例如,在判定是否“明知”的实践中也存在着漏洞。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总的来说,本次访谈令我受益匪浅,非常感谢武汉市中级法院对我们实践活动的支持。我们应当以更高的警惕对待帮信罪,在理论与实践当中寻找治理的着力点。
——邓芮
本次实践活动让我们有机会与一线法官面对面交流,通过第一手的案例数据来了解帮信罪的发展趋势与目前概况。
在访谈过程中,法官们深入探讨了帮信罪数量逐年增长背后的原因、帮信罪与其他罪名(掩隐罪、电信诈骗罪等)的区别、帮信罪的犯罪构成与量刑标准等内容。通过调研,可以看出法律条文与立法本意往往与司法实践有一定的距离,而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现实问题则需要理论研究做进一步的完善。
本次访谈也对于我们未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新角度,如可以通过相似罪名的数据对比来探究帮信罪数量激增的背后原因、通过分析各帮信罪判决中的量刑情况来完善量刑的依据与标准、充分发挥法院对于涉及电信平台企业以及银行的监督作用。
——朱紫涵
在“知行并济,共研帮信”社会实践中,我有幸跟随敬老师前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了解和研究帮信罪在审判一线的现状与困境。这是一次有意义的经历,在与办案法官的交流中拓宽了我对帮信罪的认识与理解。
关于“帮信罪”,我最初是在刑法分则课堂上对我有所了解。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当今信息时代,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社会稳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了解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帮信罪的审理实际情况,我深感相关部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决心。
——张云翔
【实践方案】
实践人员
朱紫涵、张云翔、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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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
1. 明确调研思路、撰写访谈提纲、预设访谈问题
2. 准备实践物资(开具团函、领取实践队旗)
3. 安排具体行程
4. 联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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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流程
(一)2023年7月28日上午
1. 朱紫涵、张云翔、邓芮共同跟随敬老师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
2. 到达法院后,开展线下实践调研,并通过文字形式记录调研内容;
3. 调研完毕与法官合影留念。
(二)2023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1. 与法官保持良好联系,进一步反馈调研问题,补充细节;
2. 整理访谈稿;
3. 撰写实践日志,整理实践成果;
4. 总结本次调研,撰写新闻稿,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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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
1. 调研时间:事先与法官取得联系确认好时间,灵活调整。实践队成员提早到达调研地点,考虑早高峰出行,提前出发。
2. 与法官沟通:语气温和,谦逊有礼,说明来意并出示团函,证明身份。
3. 访谈内容:事先做好设想,使调研有条理有逻辑,不重不漏;如果未能获取相应回复,尽量通过后续联系补全信息;访谈需要建立在对帮信罪熟悉了解的基础上,避免出现“一问三不知”的情形。
4. 安全措施:队员之间保持联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与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
5. 保密内容:拍照和录音等活动均需要征求法官意见,在对方同意后才可开展,避免泄露保密内容,侵犯隐私。
在本次调研活动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们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对司法前沿问题的关切深深打动了实践队员。他们以实际行动激励着身处象牙塔的我们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线经验,受益匪浅;知行合一,共济帮信。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我们在路上!